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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房屋安全检测等级评定

发布:2021-01-20 10:57,更新:2024-05-04 08:00

医院房屋安全检测等级评定

一、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

1、依据。严格按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及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2、工作要求。鉴定应分类实施。已经过县级以上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排查并形成鉴定报告的校舍、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校舍和正在建设的项目可不再重新鉴定。重点鉴定2015年以前校舍的抗震设防情况。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有关防灾要求进行鉴定,不留死角。
二、医院建筑安全鉴定类别:

1、医院安全鉴定。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鉴定报告。在安全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2、医院抗震鉴定。经安全鉴定为Asu、Bsu、Csu的校舍,需进一步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应由县区校安办委托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承担鉴定工作(地震部门、建委配合工作)并出具《抗震鉴定报告》。在抗震鉴定过程中,对需要进行实体检测的校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负责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医院消防安全鉴定。由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对需要进行消防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4、医院防雷安全鉴定。由气象部门负责,组织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对防雷装置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5、医院其他安全鉴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分别出具鉴定报告。

6、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各县区校安办根据各机构提供的校舍抗震及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安全鉴定意见或报告,形成综合性鉴定结论,并按照有关要求,逐校逐栋建立登记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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